王鑑[明代官員]

王鑑,太原人。明代官員,進士出身,授御史。後為膚施知縣。明憲宗登基後,調任延安,特賜封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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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明史 列傳第五十》

盛顒,字時望,無錫人。周斌,字國用,昌黎人。王鑑,太原人。趙文博,代州人。彭烈,峽江人。李人儀,隆昌人。邵銅,閩縣人。鄭冕,樂平人。皆進士,授御史。顒降束鹿知縣;斌,江陰;鑒,膚施;文博,淳化;烈,江浦;人儀,襄陽;銅,博羅;冕,衡山。並有善政。

束鹿徭役苦不均,顒為立九則法,繼者莫能易。母憂去。服除,民相率詣闕乞還。顒再任,益不用鞭撲。訟者,諭之,輒叩頭不復辯。鄰邑訟不決,亦皆赴訴,片言折之,各心厭去。郊外有隙地,爭來築室居之,遂成市,號為“清官店”。

斌在江陰,有惠政。民歌曰:“旱為災,周公禱之甘露來;水為患,周公禱之陰雨散。”天順七年,先以薦擢開封知府。而顒等至憲宗嗣位,所司以治行聞。帝曰:“諸臣直諫為權幸所排,又能稱職,其悉予郡。”於是擢顒知邵武;鑒,延安;文博,衛輝;烈,河南;人儀,荊州;銅,溫州;冕,衡州。顒復以任治劇,調延平。巡按御史上顒政績;陝西、湖廣守臣亦上鑒、人儀居縣時治行。皆特賜封誥。

顒累遷陝西左布政使。時三邊多警,歲復洊飢。顒經畫饋餉無缺,軍民悉安。成化十七年召為刑部右侍郎。居二年,山東旱飢,盜起,改顒左副都御史往巡撫。顒至露禱,大雨沾溉,稿禾復甦。舉救荒之政,既振,余粟尚百餘萬石。又推行九則法於諸府,黜暴除苛,民甚德之。居三年,以老致仕。弘治中卒。斌,歷廣東右布政使。初去江陰,民立生祠。及自開封遷去,民亦涕泣追送焉。鑒,初為御史,嘗於左順門面斥中官非禮。中官怒甚,因考察屬都御史蕭維禎去之,維禎不可而止。文博,終巡撫河南右副都御史。烈,廣東左布政使。費廣等無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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